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中午,董女士一家人在江东欧尚超市购物时遭遇了小偷,尽管她焦急地请求超市工作人员协助追小偷,可工作人员拒绝了这一要求,也拒绝为她查看监控录像,错过了抓小偷的第一时间。
昨天,记者赶到江东欧尚超市时,董女士刚刚协助警方做完调查。董女士说,事发前,她妈妈推着超市购物车,在水产区买海鲜,两岁女儿坐在车里,而她在另外一个区买东西。小偷趁她妈不注意时,取走了女儿脖子上的金挂件。在取挂件时,她女儿就哭了,可专心挑海鲜的她妈没注意,等听到女儿哭着说:“外婆,链链,链链。”她妈才转身发现外孙女脖子上的挂件,不见了。等孩子外婆发现时,小偷已跑到了电梯口。
事后,董女士赶紧找了超市购物区的工作人员,请求协助追小偷,她觉得小偷应该还没逃出超市,如果在结账通道拦一拦,应该可以截住小偷。她还向工作人员提出查看监控录像,确认小偷,可她的这些请求均被拒绝。工作人员建议董女士自己报警。因手机落在车上,董女士还无法报警。后来,超市工作人员把她带到一间办公室,用办公电话报了警。警方赶到后,超市将监控录像打开,这时,大家发现失窃现场还没在监控范围内,小偷就更没下落了。
“我不明白,欧尚超市竟对顾客如此冷漠,顾客在超市遭遇小偷,失窃财物,超市可以无动于衷,让顾客自己想办法。如果不是我再三请求,连报警电话,也不让我打了。”董女士气愤地说。
对于顾客在超市购物时,发生财物失窃,超市是否应尽最大努力协助顾客。该超市一名徐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顾客东西失窃,应该自己报警,超市没这个义务,遇上这样的事,超市也是走程序,事情必须由警方处理。至于为何不给董女士查看监控录像,那是因为工作量太大,不现实,超市安装了上百个监控,如果全部查看一遍,那要花四五个小时。
律师说法
“按照相关规定,超市有责任保障在其场所内的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给顾客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浙江匡明律师事务所杨明建律师也对此事发表了看法,他说,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顾客在超市购物时失窃财物,超市应当向顾客提供监控录像。但是,超市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协助顾客,减少损失。如果超市没有积极应对,协助顾客,那就存在管理过失。
警方说法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每到夏天,超市经常会发生偷小孩脖子上挂件的偷窃案件。夏天,孩子穿的衣服很少,露出了值钱的东西,很容易引起不法分子的注意,同时也为他们作案提供了便利。不法分子大多选择人流量大的医院、超市、广场等公共场所,采用剪刀剪、用手扯等方式,偷窃孩子身上的挂件,得手之后迅速混入人群,逃之夭夭。为了避免此类案件发生,也提醒家长们多注意,最好别让小孩戴贵重挂件。
宁波晚报记者 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