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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质疑水价上涨 称不能只是披着合法外衣(图)
稿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 2009-07-23 09:17:02

  管理成本应该下降

  住宅与城乡建设部法规司的副司长徐宗威在日前举办的环境讲坛上表示:水价的构成大致包括原水成本、运营成本、税费成本这三大块,原水成本大概占水价的20%,税费成本大概占10%,剩下的70%就是运营成本,运营成本里面特别是管理成本应该是下降的趋势,而不是上升的趋势。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在2007年曾经对河南全省供水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了针对性调查,对供水成本费用进行了分析。根据报告,2006年18个城市平均供水成本为1591.33元,其中生产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为213.99元,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分别为346.51元、62.95元、118.02元。四项费用占到了成本的足足六成。

  调查发现,城市供水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包括:人员数量多。受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和自来水企业高福利的影响,多年来,全省各地自来水企业进了大量人员,严重超过了生产经营的需求量,导致人均劳动生产率低下,企业包袱沉重。如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有主业从业人员2910人,人均年售水量5.6万立方米,与先进指标8万立方米相比,人均年售水量相差2.4万立方米。其次是设备利用率低。另外,管网漏失严重,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涨价要合法还要合理

  “我们目前的水价上涨都经过听证会这些程序,涨价的过程都是合法的,但老百姓不服气,因为老百姓认为涨价并不合理,因为价格因素中有你公司自身人员成本过高、人过多、正常的费用偏高等不合理的因素。现在发改委着手制定水价监审办法。”傅涛说。

  虽然调整水价的权力在地方,但是地方调整水价要向国家发改委备案。而国家发改委从2006年就开始酝酿出台“办法”,但时至今日,“办法”仍在征求意见当中。

  据透露,“办法”将对水价上涨条件、地方人力成本等水价构成因素、上调时机等进行详细规定。初步的方向是,确定对供水公司的成本核算、价格激励等措施,建立一个供水公司评价体系。

  按照这个方向进行水价调控,未来的水价既不能一直不涨,也不能乱涨。“发改委的目的就是把水价调整从合法化走向不仅要合法还要合理。”傅涛表示。

  短评

  披着合法外衣

  涨价,我不服!

  在这次市民对水价涨价表现出的强烈争议至少可以推论出一点,老百姓对于目前每次听证会后必然以涨价结束的这种披着合法外衣的涨价越来越不服气。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声叫着亏损的中石化一边提油价,一边安装1200万元的吊灯。中石化后来回应称,吊灯的全部造价为156.16万元。自来水公司这些公共事业同样如此,笔者就参加过某供水企业的邀餐,在穗最豪华的酒楼里,服务人员身兼卡拉OK伴唱人员,陪着总经理边吃边唱。后来这位总经理据说“进去了”,但这顿饭估计也摊在老百姓的水费里了。

  咱老百姓付的油费、水费、电费、煤气费中有多少是垄断企业们拿去装吊灯、吃宴会去了呢?谁也不知道。

  而在水务市场刚开放时,一些城市地方政府急于引进外资,一般都签订了较高的固定回报率、水厂包销承诺等对中方相当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导致中方承担巨额亏损。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签发43号文明确指出: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不符合中外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违反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今后任何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

  所以什么时候中国也应设个“招商引资”罚款,如只有“招商引资奖”自然会出现不顾企业和政府的损失,只要对自己钱包有利就行的现象。(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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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