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随着甬城气温的持续走高,有关职工高温补贴的话题也越来越热。在全球气候变暖,极端高温天气增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理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然而,有些企业并未执行。
记者近日随同市总工会干部走进市区的部分建筑工地,了解高温期间野外作业农民工的劳动保护情况,从了解的情况看,农民工高温费发放问题不容乐观。虽然一些建筑企业也采取措施,向农民工发放高温补贴,如宏润建设集团(宁波)公司今年向市区7个工程项目的2500多名农民工发放75万元的高温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发放3个月;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在部分工地发放高温补贴,每人每天2元,今年约有3000名农民工可享受到这一待遇;宁波建工集团采取提高农民工工价的方式,以每人每天5元的额度间接向农民工发放高温补贴。但总体上来说,还有些农民工无缘高温补贴。
另据了解,在我市的中小企业和家庭小作坊、小饭店中,相当一部分职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拿不到高温补贴。
每年6月至9月是高温补贴发放时段。今年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仍按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即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按理说,发放标准很明确,但不少用人单位为何不执行呢?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认为,《通知》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意见,不是强制性的规定,由于对执行不好的企业没有相应的处罚机制,故难以得到切实执行。
市总工会有关法律人士认为,我国目前惟一适用的高温保护法规《防暑降温暂行条例》还是1960年颁布的,已经“暂行”了49年,显然不符合当前的气候特点和防暑降温条件了,但即便如此,这部法规对高温费的发放也没作出明确规定。
“以出台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来保障高温天气下职工的健康安全,保证高温补贴发放到位,当然是最可行的办法。”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王小骏认为,这需要一个过程。关键在于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让更多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享受高温补贴。企业行政与工会可以采取协商的办法,以集体合同的形式,把包括向职工发放高温费在内的福利待遇写进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