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贸易局、财政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近日联合出台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对专项资金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兑现办法作出科学调整。市财政将安排至少两百万元用于建设农村连锁便利店。新政策不仅扶持力度更大,而且针对性更强,更讲究“钱花在刀刃上”,这点得到了商务部的肯定。如在已有便利店的农村建设便利店不再享受补助;而在便利店空白的村建设改造的第一个便利店,补助资金翻倍,每个直营便利店补助10000元,每个加盟农家店补助5000元。此外,企业新建配送中心项目当年实际投资额超过300万元的,按年实际投资额的3%进行贴息补助;租赁场地建设改造配送中心项目、租期5年以上且仓储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当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建)的10%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