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凌晨1点左右,在江北区槐树路西草马路口附近,一辆“奥迪”车撞上了一名横过马路的行人,行人不幸当场死亡。警方事后调查发现,轿车司机是酒后驾车。
轿车司机王某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了警,并联系了“120”救护车。但在江北交警赶到现场之前,他却驾车离开了现场。江北交警发现事故后果十分严重,而肇事者去向不明,立即开始了追查。这起事故的肇事车是“奥迪”,肇事者应该有相当的经济能力。江北交警根据现场调查,又排除了肇事司机躲避事故受害人家属围堵的可能。交警分析,肇事者很可能存在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昨天清晨5点左右,被江北交警追查的王某自行到警队投案了。江北交警对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了检测。虽然检测时离事发已有4小时,但检测结果显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仍有0.31毫克/毫升。王某本人也承认了酒后驾驶的事实,称自己当时驾车在槐树路上由西往东行驶,因与相对方向的车辆交会,视线受影响,没能注意到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结果刹车不及,撞倒了行人。据了解,被撞身亡的行人是一名中年男子。目前,江北交警对这起事故正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