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租房“盛产”邻里纠纷
2008年9月上旬,连续十天,每到晚上11点左右,海曙公安分局白云派出所都会接到同一个报警。
报警的是个老人,住蓝天路118弄。老人的家在2楼,楼上的原房东,将房子租给了一家咖啡馆当集体宿舍。80多平方米的房子住进了14个人,每天晚上11点老人正熟睡时,咖啡馆员工下班了,锅碗瓢盆、洗漱嬉闹之声不绝于耳,老人几近崩溃,只得报警求助。
据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王警官介绍,近年来,反映拼租房噪音扰民的报警数直线上升。而记者了解到,对噪音问题的处置,基层民警却常常处于尴尬境地。
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实际操作时,却往往难以界定。
“关键是,拼租客发出的声响,往往并非故意,而且要认定噪音,必须用专用仪器进行科学鉴定。”白云派出所副所长沈时杰说,碰到类似报警,民警到现场后,往往因条件限制,只能进行劝说,由于缺少“杀伤力”,拼租者暂时性收敛了一下,不久又恢复常态。
老人还在报警,民警一次又一次出警,无休无止,无奈下,社区民警陈东华只得找咖啡馆老板商量。
“足足5趟,我苦口婆心,让经理好好对员工讲讲,最后那个老板也很够意思,给员工另找一个住处,老人才停止了报警。”陈东华说,但这个纠纷解决,靠的不是法律法规,而完全是对方的自动让步,“要换个人,这问题很可能就解决不好。”
在黄鹂新村,也有一个故事。罗柏华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小区的一户居民早上起床后发现,阳台上“如天女散花一般”,全是酒后呕吐的污物。罗柏华匆匆赶到现场查看,认定污物是从楼上落下。楼上是拼租户,住了4户人家,罗柏华问了个遍,无人承认。最后,他无奈之下,告之再不承认,就去做DNA鉴定,这才有人说,是自己吐的,并进行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