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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案两主犯获刑12年以上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7-28 07:39:21

  ■《活鸡贩子论斤批发160万假币》后续

  中国宁波网讯 像卖白菜一样论斤批发假币湖南男子李某和他的搭档何某,昨天被鄞州法院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和15万元。一并获刑的还有李某的儿子以及2名下线。

  曾在老家菜市场做过活鸡贩子的李某因为卖菜行情不好,转而做起假币生意。他找到了老乡何某做搭档,一人负责运输,一人负责销售。

  去年年前,李、何两人从广州以每张几元的低价,将假币运到宁波,然后论斤批发给下线,从中赚取差价。至今年3月落网时,他们共购买了假币160万元。为了不被警察抓住,李某甚至让自己不满18岁的儿子送货。

  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 实习生 柯哲 通讯员 马晓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