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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专利”企业“草船借箭”引争议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7-28 07:39:21

 

  专利购买风引发争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个别企业购买的专利,跟自己的产品没有任何关联。“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只是想申报高新企业,拿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一些根本没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靠这样的行为“买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身份,是投机取巧。

  “国家出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原意是鼓励自主创新,如果能作进一步完善,比如规定专利产品要与公司产品相关联,在是否有市场推广价值上做相应的限制等,就能更好地实现初衷。”

  “不可否认,除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外,一些企业购买专利的目的还是要把专利转化为生产力。”国家专利技术(宁波)展示交易中心的孙先生认为,这种购买专利的行为不能简单地说是一种投机取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研发能力有限的企业购买别人的智力成果是很正常的。

  孙先生告诉记者,企业通过他们中心购买的专利大多与自己的产品相关联,这些企业往往有实用新型专利,但在发明专利上比较欠缺。北仑那家液压企业,在购买一项发明专利5年独占许可权的同时,仍在积极申报自己的发明专利。

  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秘书长杨勇斌表示,虽然企业购买专利的初衷只是为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做“专利储备”,选择的也多是价格便宜、技术含量不太高的专利,但这也是企业注重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培育的体现。因为在购买的过程中,“零专利”企业已在无形中提升了自主知识产权的意识,填补了原本的认识盲区。同时,企业在尝到专利带来的甜头后也会发现,自己创造专利比购买更划算。而专利交易度的提升,还能使我市专利市场进一步活跃,以此培育专利中介机构等,让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

  另外,对于许多专利比较富裕的企业来说,卖掉一些非核心专利或出让一些专利的许可权,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沁园集团董事长叶建荣告诉记者,沁园目前申报的专利将近400项,每年的专利维护费很多,公司每年都会通过卖掉一些无关紧要的专利或者出让许可权,在省下不少专利维护费的同时,每年还能得到200多万元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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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