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笔者从宁波市民营企业协会获悉,第二届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产品推荐活动已启动,市民营企业协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产品推荐活动,同时对已被认定的2008年度省协会推荐产品进行复检,我市的民营企业可向各地民营个体协会申请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称号。
宁波民营企业协会已开始受理企业申请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协会助动民营企业发展的作用,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民营企业,赋予其更多的无形资产,扩大其社会影响力,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决定开展第二届“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活动。
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是指经省协会认定的,由浙江省民营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优良、品牌信誉良好、用户满意度高并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及知名度、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目前,宁波市各级民营企业协会都已进入协会推荐产品前期准备工作,全市民营企业均可向当地的民营企业协会提交申请,填写《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申请企业有一定的“门槛”要求
据了解,申报企业可向登记机关所在地县(市、区)以上民营个体协会提出申请,但必须具备:申请推荐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是民营(私营)企业协会会员单位;生产企业必须持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齐全有效证照;在省内同类产品中,产品质量优良并有较高知名度;科技含量较高,有一定的市场潜力;产品具有有效的注册商标,商标申请人必须与商标注册人、企业名称、产品上标注的名称一致;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诚实守信,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无重大质量投诉等相关条件。
而企业存在被相关部门抽查检测判为不合格产品经历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属实的;被有关部门公开点名批评的;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国家限制生产或淘汰的产品等问题的都将直接影响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称号的申报及评选。
认定企业产品可使用协会推荐产品标志
在首届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产品推荐活动中,全省共有83家民营企业入选,其中宁波15家产品榜上有名,总量居全省首位。近期,宁波市民营企业协会也将组织力量对这15家民营企业及产品进行复检。
据了解,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认定工作将每年进行一次,推荐产品的有效期为二年。获得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将授予奖牌并颁发有关证书。在推荐有效期内,企业可按照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与该企业签订的书面协议,在获得推荐产品的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标志,同时将可免费进入省协会在杭州市区的名优产品展示厅进行展销。在有效期满后,未申请继续推荐或未通过的产品,将不得再使用《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标志。
通讯员 蔡国鹏 詹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