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边一长排公共免费停车位却有好多个被路边的企业和商家占为己有,如果不去办事就不让停。“公共停车位是一种公共资源,这样做太没道理了。”市民王先生昨天向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报料。
现场:7个公共停车位被占
新马路288弄位于北岸财富中心和北岸琴森小区之间,双向两车道,路两边有交警部门划出的几十个免费停车位,边上竖着道路停车告示牌,上写“0:00-24:00,停车位内免费停车”,路面上也清晰地划着白线。
王先生所说的被占公共停车位主要在三个地方:一处是马路东侧工行北岸琴森支行门前,有3个停车位上放置了移动式栏杆和警示牌;另两处位于马路西侧,一家名为米兰时尚的美容店占据了2个,宁波海运公司也占据了2个。总共有7个公共停车位被占。
昨天下午2点多,记者在现场发现,除了被占的公共停车位外,这条马路上已找不到其他空车位。一辆宝马车停在路中央。一辆奥迪轿车在一路寻找停车位,转了一圈也没找到能停的地方,司机见这几个空车位被移动式栏杆挡着,只好无奈地开走了。
说法:方便客户,注重形象
工行北岸琴森支行的理由听上去很充分。工作人员说,他们把这3个停车位“划”起来,一个原因是为了规范停车秩序,前几天就有一辆面包车横在银行门口,使很多客户连自行车、电瓶车都推不上来,大家都不方便;另一个原因是想让客户的车辆和运钞车尽量靠近银行,避免安全风险。
宁波海运公司的张女士觉得,这事涉及公司形象。她说,他们公司在写字楼里买有200多个地下车位,内部车辆是不会来停路上这两个停车位的,之所以占着,是为了方便公司领导和一些客户过来时在此下车。如果公司正门外老是被其他车辆挡着,公司形象不好。
与宁波海运公司一墙之隔的米兰时尚美容店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周围几家单位都这样,他们也这样。
交警:此举不合法
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做法并非新马路288弄特有,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市区一些道路,发现在国医街、君子街等地,都有一些商家在公共停车位上放置警示牌、石块等物,占用车位。
“除了银行营业场所门前可以给运钞车专门设置一个车位外,其他的公共停车位都是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侵占的。”江北交警大队的张警官对记者说。像上述工行北岸琴森支行,如确有停运钞车需要,可经交警部门审批同意,给予专门停车位。
在城市道路两旁划出公共停车位,主要目的是要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任何人包括沿街商铺业主、顾客和其他车主等都有权停放车辆,但应以先到先停为原则。
主管停车位事务的市交警支队道路秩序处杨国胜处长昨天下午也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公共停车位设立之前就经过交警、城管等部门充分调研,应该说是符合大多数市民利益的,那些把公共停车位据为己有的企业或是商家显然是把小集体的利益凌驾到了群众利益之上,是不合法和不恰当的。对已发现的侵占公共停车位的现象,警方会派人前去调查处理,督促相关企业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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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多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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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宁波中心城区路网改造基本完成,老城区道路资源难以挖掘,面对如此庞大的机动车保有量,可供通行、停车的道路面积只会越来越少。
交警等部门虽然连年“挖空心思”划出一个个公共停车位,但很快被汹涌的机动车增量淹没。在这种情况下,若大量私占公共停车位,更增加了市区停车的难度。
法律规定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根据道路交通需求,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城镇道路范围内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限定停车时间。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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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记者 朱尉 通讯员 炯祥 实习生 鲁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