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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打造“国际会展之都”再出新政策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7-28 23:44:11

   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将对新办大型展会的展览公司给予多达30万~50万元的资助。昨日,市会展办公布了我市刚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开拓会展业市场的补充意见》。《意见》出台了多项促进会展经济发展的新举措,成为推动我市会展业快速发展,打造“宁波国际会展之都”的又一新招。

  《意见》规定,从今年起3年内,对以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为注册地新注册会展企业、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并新办单个展会或两个展会,累计展览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会展企业,在新办展会结束后一次性给予30万~50万元的资助。同时,鼓励来甬参加临时展的企业入驻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常年展或注册新设立开展进出口业务的机构。按照相关政策,减免常年展摊位租金、商务用房租金和进出口业务购销合同的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

  新政策还补充增加了一些政府资助扶持的展会类型,主要是资助专业性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成长性展会。如对新办的境外参展企业展览面积达到总面积25%以上的环保设备、医疗器械、电子自动化生产装备等进口贸易展会,展览总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按原政策分级资助标准的80%比例给予资助,展览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2万平方米下的给予50万~70万元资助。对国内省、市(地区)新举办或联办的展览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2万平方米下,出口贸易企业参展面积达到总面积60%以上,境外专业客商人数符合国际指标的出口贸易展会给予30万~50万元资助。

  此外,新政策还鼓励我市举办各类促进消费的会展活动,放大办展办会办节效应。

  东南商报记者 殷浩 通讯员 伊建新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