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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发生火灾房客损失谁来赔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7-28 23:44:12

  鄞州区横街镇水家村杨先生来电:25日下午2点半,我外出时租住的房间突然起火,里面所有的东西都烧毁了。事后,我找房东要求赔偿,房东置之不理;找村委会,村委会让我去镇政府调解;找到镇政府,他们让我去找派出所;而派出所又让我去找村委会。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见习记者 汪林 实习生 林秋耘 核实报道:前天中午,记者来到杨先生的暂住地。他被烧的租房位于后岸路一弄2号斜对面。暂住房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被烧焦了,床只剩下了一个空架子,房顶也出现了一个大窟窿。

  杨先生说,事发时,他正在厂里上班,房间是锁着的,里面没有人。这次火灾中,他的电视、影碟机等2000多元财物全部被烧光了。事后,他找房东协商赔偿未果,于是又去找村委会、镇政府和派出所,但都没有给他解决问题。

  当天下午,记者陪同杨先生来到横街派出所。派出所沈副教导员解释,派出所在接警之后只是负责协助灭火,事故的赔偿责任需要村委会根据消防部门的事故责任鉴定书来调解。

  而水家村村委会一名分管工业的村干部则表示,村里法律方面人才欠缺,没有能力调解此事,他可以陪杨先生一起去横街镇调解中心调解。由于当天时候已晚,记者没有采访到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

  昨天,杨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后来经过村委调解,房东决定免去他3个月的房租作为赔偿。而据记者向鄞州区消防大队了解,事故的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的鉴定中。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