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记者暗访揭开骗提公积金内幕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7-29 07:49:13

 

  骗提公积金被记大过

  一个月前一天上午,市区某单位工作人员吴某手持申请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材料递交到窗口后,工作人员仔细核对,发现材料有虚假嫌疑。看着工作人员一脸的警惕,吴某意识到露馅了,丢下材料就匆匆离开了。

  当天下午,吴某又拿着另一份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一个窗口去办理,结果还是被工作人员看出了破绽。吴某承认这些材料都是通过地下公司制作的,企图骗提自己账户里的公积金。第一次骗提失败后,他以为换个窗口能蒙混过关,可结果还是没得逞。虽然吴某骗提未遂,但其单位还是对他作出了内部通报并记大过的处分。

  “骗提住房公积金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5月28日,某船厂一名职工利用伪造的大修证明、土地证提取住房公积金,6月26日,市某小学一名职工利用伪造的假房产证、契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取住房公积金,均被窗口工作人员识破。报案后,经确认为伪造的假证,被移交警方处理。

  骗提公积金属违法行为

  针对个别人因法律意识淡薄而通过向不法分子购买假证套现公积金的行为,公积金管理部门提醒市民,骗提公积金属违法行为。

  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有关规定:职工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的,管理中心应当追回提取款项本息,并可对提取人处以提取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有“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等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那些制作虚假证件的地下公司,其行为也触犯了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醒市民,切勿以为自己名下的公积金就可随意提取,更不可通过地下公司制作虚假证件骗提公积金。另外,如果将个人资料交给地下公司,还有可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从而引发其他损失。

  据介绍,在上海、广州等地,都出现了市民因为借助地下公司骗提公积金,结果他们的信息被不法分子申请了信用卡用于透支,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

  公积金提取为何有条件?

  一些人认为公积金是自己的钱,质疑为什么提取要有限制条件呢?

  这是因为,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支持职工购房的一种强制性长期住房储金,具有社会性、互助性、义务性、保障性、专用性和积累性的特性,国家通过让渡部分利益而建立的公积金制度,实际上增加了职工的可支配收入。住房公积金必须专款专用,当职工不使用住房公积金时,其账户内的资金可让渡给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统筹调剂使用,这体现了住房公积金互助性特点。如果每个职工未发生住房消费行为,却都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低于商业贷款利率的公积金贷款资金又从何而来?因此,住房公积金只有在职工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归还住房贷款时,才能使用。当职工未发生上述住房消费行为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东南商报记者 程鑫

首页  上一页  [1]  [2]  [3]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