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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捣毁4座“黑炭窑”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7-29 07:49:13

 

  ■新闻背后

  毁林烧炭为何死灰复燃?

  “靠山吃山!”烧炭曾是山民沿袭了成百上千年的副业,宁海山区几乎家家户户都掌握着这门技术,山里曾经到处都是冒着白烟的炭窑。

  宁海县农林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森林保护立法的推进,乱砍滥伐行为受到了严厉打击,山民的环保意识也不断提高,毁林烧炭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然而,近年来,“黑炭窑”又死灰复燃,呈“暗点”状散发,防不胜防。

  供不应求引燃“黑炭窑”

  “黑炭窑”为什么屡禁不止?

  宁海县农林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当前各地旅游景点的烧烤火爆,木炭需求量大,而“黑炭窑”烧出的木炭与正规渠道的炭相比,更加耐烧,火更旺,且价格低廉。正是木炭市场的供不应求,使一些原本熄灭的“黑炭窑”又重新燃起,木炭地下交易市场也悄然兴盛。

  “获取暴利的其实是那些炭贩子!”据介绍,按照俞某提供的价格,炭贩子以每公斤3元收购木炭,转手到宁海城里就是6元一公斤,送到宁波能卖9元一公斤。烧炭的山民除去承包山林和建造炭窑的成本,实际上赚的都是出劳力的辛苦钱。

  处罚炭贩子无法可依

  “法律也存在一些空白,打击不了炭贩子。”宁海县森林公安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炭贩子是整个非法木炭交易的关键环节,但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只有烧炭者的毁林行为有法可依,对于炭贩子的处罚却找不到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旦抓获,最多给予没收木炭的处理,即使数量巨大,也难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位负责人呼吁,立法机关应该加强有关立法研究,如果能将收购和销售毁林木炭的行为纳入森林保护法律管辖范围,以涉嫌滥伐林木进行处罚,并严格规范木炭市场的准入机制,“黑炭窑”的现象便能得到更好的解决。

  当前,有关部门可加强协作检查,严格控制木炭的流通环节,防止以毁林为代价烧出的木炭流入市场。

  水源地保护力度能否更大?

  记者了解到,深甽镇的山林位于西溪水库和黄坛水库的上游区域,属于水源地,目前19万余亩林地只有10万余亩划入了生态公益林区域,其中的山民才能享受有关方面的补助。

  深甽镇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杂木林是不允许采伐的,山民承包的山林也就失去了原有的经营生产能力,无法从中获得收益。且大部分山农因年龄大,文化素质普遍较低,适应于原来的农作方式,一旦生活陷入困难,便容易重新走上非法烧炭之路。

  “如果有一笔补助,一个山民每年能拿到几百元,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生活问题,更能平衡他们的心理,减少‘黑炭窑’的出现。”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保障宁海城区和宁波的饮用水,山民在保护山林的生态方面作出了一定的牺牲,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助。他建议,有关部门可尽量扩大水库上游的生态公益林范围,特别是在调整城区水价的同时,应更多地考虑加大对水源地山民的补助和保障力度。

  东南商报记者 林华奇 程鑫 实习生 李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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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