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7月29日讯(记者富茵琪 龚一鸣)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和社会承受能力,调价方案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拟从2009年9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如按方案一执行,居民生活到户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20元调整为2.85元,提高0.65元,提幅29.55%;如按方案二执行,居民生活到户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20元调整为2.95元,提高0.75元,提幅34.09%。
第二步,拟从2010年7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如按方案一执行,居民生活到户水价由每立方米2.85元调整为3.30元,提高0.45元,提幅15.79%;如按方案二执行,居民生活到户水价由每立方米2.95元调整为3.50元,提高0.55元,提幅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