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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后换岗收入缩水四成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7-29 23:54:57

  中国宁波网讯 怀孕,对已婚女人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可对宁波天港洲际酒店中餐厅的领班贺女士来说,却成了一件烦心事。

  因为她怀孕调换了岗位,后月薪从原来的1800元减到了1100元,少了近四成。

  “对公司换岗减薪的做法,我们孕妇能说‘不’吗?”贺女士致电本报热线87270000,说出了心中的烦恼。

  孕后换岗薪资缩水

  去年6月,贺女士应聘到天港洲际大酒店中餐厅做领班。今年7月初,她发现自己已怀有2个多月身孕,已不能适应中餐部领班的工作,于是向酒店申请换岗,并同意调到后勤部从事物品清点。

  7月13日,单位通知她职位调动,并要求她在工资单上签字同意。“看着一个月仅1100的工资单,我实在下不了笔。”贺女士说,她和丈夫都是工薪族,家里每月还有2700元的房贷要还,现在突然减薪近40%,全家的经济压力大了许多,她不知如何是好。

  减少的只是员工补贴

  针对贺女士反映的情况,宁波天港洲际酒店的曲经理解释,酒店同意贺女士的申请,调动其工作岗位也是出于对怀孕员工的照顾。而至于她同意降职却不同意减薪的说法,曲经理也表示很无奈。“酒店不同岗位和工种的补贴都不同,现在减少的只是贺女士的员工补贴部分,她的基本工资并没有改变,还是每月960元。”

  换岗减薪需提前告知

  浙江蓝泓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波指出,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内(包括在哺乳期内),不允许企业以任何理由降低怀孕女工的工资,也不能随意调整其工作岗位,更不能随意解除与怀孕女工的合同。

  “但就此事而言,贺女士所在的酒店并没有违反《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文,但当事人在同意换岗后的奖金、补贴等不在工资范围内的额外收入的发放情况,用工单位则需要提前告知员工,并在双方协调同意下进行。”郑波说。

  东南商报记者 孙肖 实习生 叶维娜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