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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海铁联运业务企业将获财政补贴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7-30 00:13:00

  壮大宁波港海铁联运市场

  从事海铁联运业务企业将获财政补贴

  中国宁波网讯 从事宁波港口海铁联运业务的相关企业将获港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其中省外“五定”班列经营人将连续三年获每标箱500元资助,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局获知的消息。

  日前,市交通局通过《宁波港航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将设立宁波港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从事宁波港口海铁联运相关业务的企业,以壮大宁波港海铁联运市场。

  此次受惠企业包括从事宁波港集装箱海铁联运(包括“五定”班列、直达专列、成组运输)的实际经营人、从事宁波港散杂货海铁中转的实际收货人或实际发货人、承担宁波港铁路港站与各中转码头之间海铁中转集装箱驳运的集装箱运输公司等。

  除了对省外“五定”班列经营人连续三年补贴每标箱500元外,市财政还将对通过宁波海铁中转的散杂货实际经营人每年新增运量部分给予每吨1元的补助。

  《办法》还规定,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未满两年的或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执法部门调查的;有拖欠银行债务、欠税、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申请财政资助。

  一直以来,宁波港口集装箱运输主要采用卡车运输方式。去年,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084.6万标箱,排名世界第八,但只有极少数的标箱通过铁路运输。近年来,宁波与义乌、绍兴、金华、衢州、鹰潭、上饶等地合作建设“无水港”,加快推进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

  宁波日报记者 秦羽 通讯员 宋兵 张晓宇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