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了讨好喜欢的女孩,不惜以身试法,购买毒品与其分享。7月31日,何某被慈溪市检察院以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现年31岁的何某是四川人,在慈溪一家企业做销售员。他在某娱乐场所偶然结识同为四川老乡的22岁女孩蓉蓉(化名)后,对其一见倾心。今年5月份,何某获悉蓉蓉是个“瘾君子”,便计划投其所好,博取美女欢心。5月22日晚12时许,何某通过电话联系,向毒贩“阿兵”(在逃)购买了5000元的“麻黄素”和“冰毒”,然后打电话联系蓉蓉,邀请其共同“分享”。蓉蓉听到消息后芳心大悦,连夜赶往何某处,然后两人在宾馆开房,一阵缠绵后在凌晨4时共同吸食了毒品。
5月23日上午,民警接到线索后,在宾馆房间内抓获了依然在睡梦中的何某及蓉蓉,并当场查获了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10余克。
宁波日报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杨政琦 胡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