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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下两碗烈酒 持两把刀杀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8-03 07:27:20

  中国宁波网讯 当山东郯城籍杀人犯罪嫌疑人被江北警方抓获后,满嘴酒气的他不是低头忏悔,而是吼着:“我干得太糟糕了,如果没有喝过酒,我会漂亮地把这3人干掉!”昨天,江北警方向记者通报了“7·31”凶杀案的侦破过程。据介绍,此案经警方侦查,30小时内告破,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拘。

  7月31日中午,江北警方接到洪塘街道洋市村的村民报警:一个浑身散发着酒气的汉子手持两把尖刀,杀死一人、重伤一人后逃逸。接到报警后,江北警方马上启动了侦破重特大案件预案机制,刑警、巡警和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此时,在洋市村一间低矮的平房里,一名15岁的男孩已被刺杀,另一个身负重伤的怀有四个月胎儿的李某被急送到宁波第二医院抢救。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警方很快锁定杀人凶手为山东郯城人刘某。

  当天下午,江北警方组织250余名民警和协警,案发地的洪塘街道也组织了城管队员、联防队员,对洪塘通往各地的路口、卡点进行守伏和巡逻,但刘某始终没有露面。直到8月1日晚,慈城组的民警在庄桥谢家附近一家建筑工地检查时,抓获了藏匿在草丛中的刘某。

  据刘某交代,十多年前他从山东来到宁波后,认识了老乡李某的妹妹小兰并和她谈恋爱,后来和李某及小兰一起以盗窃营生。李某家要造房,他还出资4万元。被鄞州警方抓获后,是他一个人“顶”起了所有罪名才判刑坐牢。可当他出狱后,小兰弃他嫁人。为此,他多次找到小兰,以坐牢一天100元,加上4万元的借款,要小兰赔偿他27万多元的精神损失费。然而小兰的姐姐李某不客气地拒绝了他的要求。多次谈判破裂,使他怀恨在心,并跟踪李某及家人的行踪,确定李某家的暂住地后,伺机行凶报复。

  宁波日报记者 朱和风 通讯员 杨熙瑾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