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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优惠原产地证有了新渠道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8-04 08:11:22

  中国宁波网讯  从现在起,我市企业申领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又多了一个新渠道。记者昨日从市贸促会获悉,现在宁波市贸促会也可接受企业申请办理自由贸易区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其与宁波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同类证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据了解,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是适用于自由贸易区成员范围内,用于证明其所代表的产品可享受优惠关税的证书。相关企业凭该证书,享受关税优惠甚至零关税待遇。目前,我国已有7个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实施,包括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的自由贸易协定和亚太《曼谷协定》,所涵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额占去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20%左右,总数约5000亿美元。

  根据有关协定,市贸促会签发的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将主要集中在秘鲁、新西兰、新加坡和亚太《曼谷协定》成员等。此前,我市签发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工作一直由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独家承担。

    东南商报记者 殷  浩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