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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水矿泉水仅7成合格 25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稿源: 浙江在线  | 2009-08-04 18:31:04

  浙江在线杭州8月3日讯(记者 叶海 通讯员 肖扬)来自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消息,今年上半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对全省519家获证企业生产的520批次各类瓶桶装饮用水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显示,瓶桶装饮用水批次合格率为81.9%,比今年上半年的全省食品定期监督检查合格率低10.3个百分点,其中天然水和矿泉水的合格率较低,仅为74.2%。

  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介绍,此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微生物(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大肠菌群)、溴酸盐、臭和味、余氯项目超标及标签不合格。其中,微生物指标超标问题仍然突出,在抽查不合格的94家企业生产的桶装饮用水产品中,有近六成是因为微生物指标不符合要求。该负责人表示,像是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人员卫生、包装容器、商品运输等都可能引起细菌污染,另外,瓶盖密封性不好,也会污染饮用水,这些都会造成微生物超标。

  据悉,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质监部门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同时,督促饮用水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水源关,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生产过程管理,按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经检验,方可出厂。下一步,全省质监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并将建德市神女峰天然水厂等25家连续两次省级定期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列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黑名单”,依法启动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并予以曝光,提醒消费者慎用“黑名单”企业生产的饮用水。

  消费提示:

  饮用水与消费者的健康息息相关,特别提醒消费者:现在市场上销售的饮用水必须加贴“QS”标志,没有“QS”标志的饮用水大家千万不要买。在购买水产品时,要鉴别水的感官质量,合格的饮用水应该无色、透明、清澈、无异味、异臭,没有肉眼可见物,颜色发黄、浑浊、有絮状沉淀或杂质,有异味的水一定不能饮用;其次要检查桶装商品的封盖是否严密,有否漏水;另外,应尽量选购近期生产的商品。桶装水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饮用完,尤其是在炎热的夏季,温度高,细菌繁殖速度也加快,更不能久存。同时建议,桶装水在饮用一周后,最好烧开再饮。

  新闻附件

  2008-2009两年连续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建德市神女峰天然水厂

  临安白水湾泉水厂

  奉化市近天堂矿泉水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凤凰湖饮用水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龙源泉水厂

  乐清市中雁荡白云山水厂

  永嘉县白云太空水有限公司

  瑞安市健康水业饮料有限公司

  上虞市红曙食品有限公司

  上虞市舜泉饮用水厂

  诸暨市半丘纯净水厂

  诸暨市龙门马剑山泉水厂

  诸暨市应店街新云山清泉饮料厂

  嵊州市康源麦饭石山泉水有限公司

  金华金东区东方饮用水开发有限公司

  武义县新宅镇山水人家饮用水厂

  浦江县石芦山泉饮品厂

  江山市仙霞山泉水厂

  龙游绿湖甘泉饮品有限公司

  龙游庙下强龙山泉水厂

  衢州市衢江区龙门峡谷天然泉水厂

  台州市黄岩云峰饮用水厂

  临海市鹿城甘露纯净水厂

  青田县安吉尔饮用水有限公司

  庆元县石龙山泉水厂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