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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质监公布不合格饮用水企业 "黑名单"
稿源: 新华网  | 2009-08-04 18:34:53

  新华社杭州8月3日电(记者 屈凌燕)夏季是桶装饮用水消费高峰期,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8月3日公布了建德市神女峰天然水厂等25家连续两次省级定期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黑名单",并将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质监局对全省519家获证企业生产的520批次各类瓶桶装饮用水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批次合格率为81.9%,比今年上半年的全省食品定期监督检查合格率低10.3个百分点。

  此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微生物(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大肠菌群)、溴酸盐、臭和味、余氯项目超标及标签不合格。其中在抽查不合格的94家企业生产的桶装饮用水产品中,有近六成是因为微生物指标不符合要求。造成微生物超标的原因很多,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人员卫生、包装容器、商品运输等都可能引起细菌污染,另外,瓶盖密封性不好,也会污染饮用水。

  质监部门在继续加大对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的同时,将建德市神女峰天然水厂等25家连续两次省级定期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列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黑名单",依法启动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曝光,希望消费者慎用"黑名单"企业生产的饮用水。

  饮用水与消费者的健康息息相关,质监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没有"QS"标志的饮用水。首先,合格的饮用水应该无色、透明、清澈、无异味、异臭,没有肉眼可见物,颜色发黄、浑浊、有絮状沉淀或杂质,有异味的水一定不能饮用;其次要检查桶装商品的封盖是否严密,有否漏水;应尽量选购近期生产的商品。桶装水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饮用完,尤其夏季细菌繁殖速度更快,建议桶装水在饮用一周后,最好烧开再饮。(完)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