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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设立200万元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8-04 22:19:32

  中国宁波网讯 为保护企业工会主席的合法权益,鼓励他们为职工说话办事,慈溪市总工会近期拨出近200万元资金,设立了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慈溪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工会主席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受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工会主席迫于压力忍气吞声,不敢为职工维权,影响了工会组织的形象和凝聚力。设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将使工会主席腰板更硬。

  根据该市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会主席可获得权益保障金的资助:因依法履行工会职责而被经营者解除工会职务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给予一次性保障金资助;因依法履行工会职责被企业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致使失业的,失业期间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期限最长为半年;因本人或家庭遇到危难急事,家庭经济又无力承担的,酌情给予一次性保障金资助。

  为调动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工作积极性,该市还在全市100家非公企业中,试行专职工会主席职务津贴制度。根据其工作业绩确定相应的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不等的额度进行补贴。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 通讯员 陈迪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