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中国实行的价内税同国外的价外税相比,存在着缺陷,那么为什么中国不实行价位税呢?
杨志清:“这个它跟国情有点关系,因为咱们这个机制就是比较便于征收,生产的源头嘛,你像我生产衬衣的就这一个厂家,白衣衬衫厂,可是卖出去可是无数家,所以国外是对无数家征税,而中国对一家征税或者几家征税,这是源头很显然多与少,就对增税成本那就不一样,中国现在增税成本比较低。
”
贾康认为,新出台的白酒消费税本意在于压缩部分白酒生产企业偷逃税款空间,并非想把负担转嫁给消费者。
税制改革在我国一直没有停步,尤其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家全面推行增值税改革,不断调低出口退税率,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降低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印花税以及营业税。从历次经验看,结构性减税是前一段时间的中心。然而,对烟酒消费品,最近短短两个月之内国家却两次作出调整,这传递出什么样的信号?会不会给大家担心的通胀问题添上一把火呢?对于目前我国整体经济的走势又会带来怎样微妙的变化?我们也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早在6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就公布了烟草税新办法,将香烟及烟产品税率最高提至56%,除了调整计税价格,提高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仅一个月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公布,从8月1日起,对于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白酒企业生产,核价幅度原则上应在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我们,其实早半年前,相关部门就准备适时调整烟酒类产品的消费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烟酒类的税收的调整,我们在研究的角度,在更早一点的时间就注重过这个事情。”
记者:“多早?”
贾康:“应该说大半年以前,或是更早一点,那我个人的解读就是最近的这个时机,在整个经济企稳向好,各个方面对于经济走向更好状态的定心丸吃下来了之后,这个时机已经出现,所以我的解读就是有关部门有了这样一个比较好的时机条件之后,推出了卷烟和酒类的这个税制方面的一些优化措施。”
此次白酒消费税新政策实施后,虽然,大部分的白酒厂家还没有涨价,但不少消费者担心白酒厂家会纷纷提高白酒售价,贾康认为,新出台的白酒消费税政策,本意在于压缩部分白酒生产企业偷逃税款的空间,并非想把负担转嫁给消费者,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白酒厂家有自主定价的权力,但消费者却有权选择是否购买,白酒厂家需要领会这个新规定的实质。
贾康:“客观地讲,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里面,白酒的生产者它只要不违反法规,它又有一个自己的一个定价权问题,那就看这些厂家它们之间采取什么样的竞争策略了,有些厂家它明确宣布不涨价是它的一种营销策略,有的厂家宣布要涨10%也是它的一种营销策略,那么消费者会怎么样呢,会用脚投票,从政策研究的角度来说,我是认为厂家应该首先领会这次调整政策的实质,是要促进白酒生产厂家的公平竞争,大家不要再搞这些耍滑的手段,经过关联交易偷逃税款,这不是一个市场经济发展可持续的正路子,那么有长期行为的厂家,应该顺应这样一个调控和这样一个法规建设的过程,更多的在公平竞争和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方面下功夫,这是真功夫,这是维持它们可持续发展,长远来说利益所在。”
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33976.14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32.05亿元,下降2.4%。而作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税收收入,在上半年完成了29530.07亿元,同比下降6%;因此,有一种声音认为,调整白酒消费税是为了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对此,贾康并不否认,但他也告诉记者,在我国税制改革的进程中,并不是单边的一味减税,也包括结构性增税,提高烟酒消费税正是这一举措的表现。
贾康:“我刚才没有否定要增加财政收入,我说了,结构性减税同时它还隐含着适当的时机和适当的这个配套条件下可以考虑结构性增税,那么我的解读,烟和酒都可以归入这个结构性增税的概念,结构性减税实际上又隐含另外一个逻辑,可延伸的这样一个关系,我是不是还可以考虑结构性增税,哪些税我增起来有道理,那我觉得在烟和酒这方面,这个税收如果说实际的税赋往上调的结果也是符合基本道理的。”
贾康认为,虽然提高烟酒类产品的消费税,对增加财政收入作用有限,但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势在必行,目前我国税费改革的主旋律还是结构性减税,但部分增税确是必要的配套措施,也是积极有益的尝试。
贾康:“税费改革跟税费改革现在的主旋律还是结构性减税,但是主旋律旁边它可能配这一个交响,它的一个和它呼应的另外一个声部的内容,可能说这就是结构性增税,它不是主打的,不是主旋律,但是它是配套的。”
半小时观察:要开源也要节流
不难看出,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国家相继调整烟草和白酒消费税的目的,是希望堵住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打击关联交易和避税行为,使我国消费税税制更加完善。同时也能针对目前我国烟酒消费税较低的现状进行调整,更好的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
不仅如此,我们还必须意识到,此次调整烟酒消费税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税收收入的持续下降。有数据显示,今年1到6月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29530.07亿元,同比下降6%,减收1895.68亿元。通过此次调整烟酒消费税,对于增加税收,稳定财政收入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每一次改革肯定会带来阵痛,税制改革也同样不会例外。前一阵子的结构性减税,对全年落实税收收入多少会造成一定影响。据测算,仅增值税改革这一项,2009年增值税收入将减少1200亿元。此外,落实中小企业、房地产和证券交易相关税收优惠以及出口退税政策等等,财政税收减收幅度大约在5000亿元。这些收支缺口都需要国家一方面开源,一方面节流,将可能存在的税收漏洞尽快弥补。所以,对烟酒税收的调整,企业应该理性调价,百姓应该冷静对待。毕竟,开源节流,保持财政稳定,最终的结果是让大家受益。
税收是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杠杆。可以预见,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变化情况调整税收政策的情况将会越来越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正是在这一次次调整与改革中,税收距离这个本质目标才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