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广东近日公布“广东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警戒线)为12%,下线为零或负增长。基准线为7%这一数字相比2008年10%-15%,下降3%,不仅是广东,青海、上海等地也下调今年工资基准线。虽说企业发多少工资由市场决定,但此标准被认为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重要依据。
7月28日,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63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674元,增长12.9%,同比回落5.1个百分点。 中新社发 江苏-徐瑞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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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消息,8月4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公布“广东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警戒线)为12%,下线为零或负增长。记者获悉,基准线为7%这一数字相比2008年的10%-15%,下降了3个百分点。其实不仅是广东,青海、上海等省市地区也下调了今年的工资基准线。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2009年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意见是根据国家的有关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广东省的社会经济发展预测,结合广东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就业等因素提出的。
根据下发的通知,设定的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7%。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及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工会组织意见,大体按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
不久之前,其他一些省份也确定了工资指导线水平,青海省企业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中线)为9%;山西的基准线为12%;增长上限为20%;增长下限为4%。
《财经》杂志经济学家沈明高向记者表示,2009年各地企业应该发多少工资,实际上由市场决定。而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不具有强制性。此标准被看作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参照依据。(记者 孙维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