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在听到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报价时,丰田车主林先生感觉很爽:在过去的3年时间内,他驾驶的汽车没有发生过一次出险理赔案件,在新一年的保险周期内,他购买交强险只需要支付665元保费,比规定的950元的交强险基础费率省了将近300元。
记者昨天从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在刚刚过去的7月份,我市有9299位车主和林先生一样享受交强险七折优惠。
我市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交强险,之后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了车主续保交强险可享受下浮优惠的情况: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20%;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比例为30%。
根据目前交强险保费950元的基准,前一年、前两年、前三年及以上未出险,车主只需分别缴纳855元、760元、665元的保费。
记者昨天从人保、平安、太平洋、安邦、大众、中华、大地、中银等我市10多家产险公司获悉,对于7月起能享受七折优惠的家庭自用车辆车主已执行交强险优惠费率。
市保险行业协会提供的信息显示,我市7月有9299辆汽车可享受交强险7折优惠——从2006年7月到今年6月底的三年内,这些汽车均未发生出险事故。
“这个结果有些出乎我们的意料。”宁波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一负责人称,“这跟去年10月出台的汽车保费跟出险次数相挂钩这一政策有直接关系。出险次数越多保费越高,反之就能享受越多的保费优惠。”
这位负责人指出,这种“奖优惩劣”的经济杠杆使得车主“赔大不赔小”,大大减少了车辆一有小刮小擦就向保险公司报案的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车主文明驾车意识。
我市几家主要的产险公司提供的信息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承保车辆较去年同期增加24%,而车辆出险件数下降了2.5%,出险率下降16%,三次以上出险的汽车下降了10.6%,3000元以下的案件数下降了4.4%。
我市一家大型产险公司做的抽样调查同时显示,在业务量与去年持平的情况下,今年的汽车报案数下降了20%。
(记者 徐文燕 实习生 张凤平)
哪些情况会影响您的交强险费率?
虽然发生出险事故,但是车主无责,不会影响来年享受下浮优惠;虽有出险记录,但事故双方协商“私了”,没有通过交强险赔付,这种情况也不会影响车主来年享受优惠。
影响交强险费率浮动的只会是双方、多方事故,单方事故不会影响来年交强险保费,如车主发生撞墙撞桩事故,并不属于交强险赔付的范围,而是商业车损险赔付的范围。
第一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会发生浮动;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后,前一位车主的事故记录并不会影响下一位车主;如果在购买新交强险时,原车险报案未结案,此案不影响本年费率浮动。但若最终定为有责赔案,将影响结案后的下一次交强险费率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