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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早期教育场所有新规范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8-06 13:04:36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江东区教育局出台了0-3岁早期教育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校舍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办学环境应当清洁、美观、富有童趣,通风和采光好;所提供的教、玩具,必须符合国家玩具安全标准;早期教育培训学校还应设置婴幼儿活动室、家长或指导人员培训室、咨询接待室、盥洗室(含厕所)、教师办公室等基本用房。还可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其他用房和场所,如婴儿哺乳室、厨房、消毒室等。

  早教指导人员(教师)与儿童的基本比例为1:4至1:5;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明方能上岗,早教指导人员(教师)必须接受过与早期教育相关的专业培训。

    记者 郑仲晔 通讯员 蔡忠明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