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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拘留15天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8-07 00:00:01

  中国宁波网讯 从今天起,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条常态严管措施。

  交警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依法从严查处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速180公里以上、普通公路行驶时速135公里以上、城市道路行驶时速105公里以上以及公路营运客车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依法一律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从严查处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接受处理的机动车。

  交警部门还将建立对辖区客运企业车辆的定期巡检制度,定期对客运企业所属营运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并上门督促其及时处理。

  另外,交警部门还将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库。有超速行驶50%以上、5次(含)以上违法记录的机动车、公路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闯红灯、假牌套牌、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将机动车及驾驶人列入“重点监控车辆(驾驶人)”数据库进行重点监管。

  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陆明光 周瑾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