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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女爱上屡偷男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8-10 07:27:50

  中国宁波网讯 男朋友三番五次盗窃自己的东西,却依然痴痴地爱着他,但一味迁就的爱,换来的却是心碎。8月7日,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犯盗窃罪对薄情男张某提起公诉。

  今年20岁的小云(化名)是一名俊俏、活泼的安徽女孩。两年前,小云来到了浙江慈溪,在一家企业里做文员。工作之余,她认识了贵州小伙子张某,张某比她大两岁,长得十分帅气,两人很快坠入了爱河。

  张某曾在一家企业里打工,但是后来觉得工作太累,就辞去了工作,游手好闲的他很快坐吃山空。这时,他打起了女友小云的主意。

  2008年8月的一天中午,张某和小云相约在某宾馆内。一番温存之后,小云去卫生间洗澡。这时,张某看到小云放在床头柜上的白金钻戒和黄金手链,就拿起来放到自己口袋里,然后悄悄离开了宾馆。

  担心男友出事的小云两天后终于拨通了张某的电话。张某告诉她,首饰是他拿走的,因为太喜欢她了,想把她的首饰放到身边当纪念品。

  首饰是父亲给小云买的生日礼物,因为张某不愿意归还,小云害怕父亲发现自己弄丢了首饰,只好买了同样的钻戒和手链。但是才过了半个月,张某故伎重演,在和小云开房之后,又偷走了她的钻戒和手链。就这样,张某先后三次对小云下手,窃得价值1万余元的财物。

  小云虽然很生气,但她一直没有报警,心里想:“他是我的男朋友,报警会让他坐牢的,只要我对他好,以后他肯定会改的,也会把东西还我的。”

  但小云的痴心一片,却换不来张某的珍惜。今年初,张某因为“另有新欢”,向小云提出了分手。心痛难忍的小云向警方报警,张某才落入法网。

 宁波日报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杨政琦 胡云珊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