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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完成中小学校舍改造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8-08 08:02:33

  确保全大市校舍达到7度安全标准(北仑、镇海两地8度)

  本报讯(陈樟平)8月5日下午,宁波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联谊宾馆召开。据介绍,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将在3年内完成,今年争取完成拆除各县(市)区上世纪80年代建造存在安全隐患的12万平方米校舍。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7度以上地震高烈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

  做好校舍排查鉴定工作

  按照要求,从即日起到8月底前,我市将完成对全大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切实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楼”,全面、准确、细致地掌握校舍基本信息。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1037所,校舍建筑总面积约964万平方米。根据去年的初步排查情况,1990年以前建造的校舍约88万平方米(其中1980年前建造的校舍约有12万平方米),限于当时的建设标准低,投资额小,结构简单,一般没有对抗设防,部分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消防、防雷设施普遍缺乏。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利用本地区资源,组织排查,于8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所有中小学校舍排查工作,并力争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拆除各县(市)区上世纪80年代建造存在安全隐患的12万平方米校舍。对排查后需要鉴定的校舍,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对经鉴定存在重要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将责成限期加固和改造。

  3年内完成全大市校舍改造

  “这是一件大事,一件好事,同时也是一件难事。”宁波市副市长成岳冲在大会上表示,校舍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校舍的安全关系着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市政府将争取在3年内完成全大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舍改造工作,确保全大市中小学校舍达到7度安全标准(北仑、镇海两地达到8度)。这次校舍安全工程主要针对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所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具体包括: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普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含工读学校)等。工程以防震为重点,整合防震、选址、消防、防雷等标准,以提高中小学综合防灾能力。通过组织各种应急演练,防灾减灾教育学习,加强中小学生防灾意识。通过“一手抓校舍安全改造工作,一手抓防灾减灾意识教育工作”力争让中小学以后成为最安全、最放心的地方。

  落实校舍安全责任终身负责制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任务重。此次校舍安全工程在责任上将实行“直接责任人终身负责制”,即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校舍安全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校舍安全工程的直接责任人。各地区须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督查与评估,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和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级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建立和公开校舍安全档案

  各县(市)区要在组织专业队伍力量进行排查鉴定的基础上,详细掌握所有中小学校校舍的安全信息,彻底摸清校舍信息现状,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逐步构建统一规范标准和应用功能的信息平台,为今后及时监测和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此次中小学舍安全工程将采取“公开透明”的形式,将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全大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将这次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让广大教师、当地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参与工程监督。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