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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文国妻子获车险理赔款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8-13 00:24:00

  8月9日晚上11点左右,奉化市溪口镇石门村村委会主任毛文国在指挥村民转移和检查台风损毁情况途中,被突如其来的山洪连车带人卷走,因公殉职。太平洋产险宁波分公司奉化支公司在得知抢险英雄的车辆是保在自己公司时,迅速核定损失,于8月12日上午将74448元理赔款送到毛文国妻子手上。

  根据保单资料显示,被保险车辆起保日期为2008年8月12日,终止日期为2009年8月12日;被保险人投保了强制三者险、车损险(新车购置价为8.2万元)、第三者责任险(30万元)、车上责任险(驾驶员2万,乘员4人每人1万)、以及相关险种的不计免赔险;其中标的车投保时新车购置价为8.2万元,而实际价值(折旧后)为54448元。74448元赔款中车损按实际价值赔付54448元,车上责任险〔驾驶员〕赔付2万元。图为保险工作人员将理赔款送到英雄妻子手上。

  东南商报记者周静通讯员叶春晓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