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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上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8-14 00:10:13

  为缓解困难家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实际困难,鄞州区对他们调整了临时生活补助标准,具体补助额由原来的月补助500元调整为800元。

  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或城镇零就业家庭条件之一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均可到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申请临时生活补助。补助须由大中专毕业生本人申请,最长可领取12个月。

  东南商报卢科霞 吴慧芬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