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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专家参与评议成功“破垒”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8-15 00:23:37

   中国宁波网讯 市质监局昨日传出消息,在欧盟关于电视机能效标签法规草案的评议中,市标准化研究院有关专家参与讨论撰写的中方6条意见已全部被接受,欧盟废除了拟实施的技术法规。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发文说:“这是发达WTO成员首次正式完全接受我方的评议意见,废除拟实施的技术法规,有效地保护了我国相关产业的利益,是我国利用WTO成员的权利保护我国产业的又一成功案例。”

  今年5月,欧盟通报了关于电视机能效标签的法规草案。法规草案要求供应商应在电视机投入市场时免费提供能效标签,经销商应确保在销售地点、在产品正面以清晰可见的方式贴有能效标签。该法规生效一年后能效标签实施从高到低A、B、C、D、E、F、G七个等级评定;2012年10月1日起增加更高等级“A-20%”,2015年10月1日和2018年10月1日分别再次增加“A-40%”和“A-60%”两个等级。据了解,“A-20%”能效等级即要求电视机在A级能效水平基础上再节能20%。

  目前,我国出口电视机企业基本上可达到A级至E级的能效水平,大尺寸电视则只能达到C级水平。欧盟规定了“A-20%”等更高等级,远远超出了我国企业的节能技术水平。有专家认为,欧盟当地的生产企业也难以达到如此高的节能水平,这是一种对未来的超前预期。从表面上看,欧盟是在对电视机的能效标签作要求,其实是在对电视机的节能技术提要求,是在对进口欧盟的电视机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

  WTO成员在通报一项拟实施的技术法规后,必须接受其他主要相关成员的评议。市标准化研究院在接到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的评议任务后,立即成立专家评议小组,收集整理了大量资料,综合长期工作研究成果,初步提出了一些评议意见。6月,该院派出的专家代表在评议会上与全国各地专家一起,针对该法规草案提出“暂时取消A-60%以上能效等级”等6项有利于我国电视机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维护中国电视机产业的整体利益。

  8月11日,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通报,“欧盟委员会在收到我国的评议意见后于7月29日进行了正式答复,决定不执行本法规草案,并将起草新的法规草案文本,适时向WTO通报。” 

  宁波日报 周骥 赵北光 张瑞芳 吴婧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