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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余万元中央财政再添“一把火”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8-16 08:36:08

  本报讯(记者冯春鸣 通讯员陈建永)中央财政将为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市场扩大消费再添“一把火”。市贸易局透露,近期中央财政将拨付40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今年我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占除宁波市外浙江省到账专项资金总额的近四分之一,是中央财政支持我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力度最大的一年。

  今年年初以来,我市贸易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工作的决策部署,争取到促进服务业发展资金、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资金等多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市商贸流通企业搞活流通开拓市场促进消费。4000多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怎么用?市贸易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释。

  我市争取到的促进服务业发展资金将用于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家政培训、菜市场改造、早餐示范工程上。根据资金管理政策,符合相应条件并经验收合格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改造后的标准化菜市场,可获得相应的奖励。据了解,我市目前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城区的菜市场也已基本完成改造。今年预计完成50个菜市场的改造,其中九成为农村菜市场。另外,早餐示范工程重点支持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并以连锁经营方式发展早餐网点的项目,经验收合格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也有条件获得相应奖励。

  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市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旨在促进农村市场消费、加快农产品市场流通。新建的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将按政策享受一定的补助。列入“双百市场工程”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经验收合格的,也有机会获得相应的补助。据统计,目前全市农家店总数已达1400家,今年新建的就有113家。

  中小商贸企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企业参展、品牌培育、融资担保费用补助、国内贸易信用费用补助。其中,参加商务部主办的六大展会和引导支持的33个展会的中小商贸企业,均有条件获得相应补助。据介绍,在我市举办的食博会和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均在此列。

  值得关注的是,中央财政首次出台了对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和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的扶持政策,以帮助中小商贸企业减轻负担,解决融资难题。据悉,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元以下、未获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可获得担保额1%以内的财政补助。

  市贸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扶持力度的加大,对我市搞活流通、开拓市场、扩大消费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贸易部门将发动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商贸企业积极申报,用足用好政策,拓展市场促进消费。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