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宁波是—座美丽的爱心城市,曾连续两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让城市更美丽、让宁波更文明,是我们每一个新老市民的共同心愿。为扎实推进“文明出行”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我们倡议:
一、开文明车。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违章停车、不逆向行驶、不乱鸣喇叭、不向车外扔杂物,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二、行文明路。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与非机动车争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三、做文明人。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文明礼让,从我做起,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让宁波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宁波市文明办
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0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