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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已阅”必须明确答复意见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8-18 00:10:01

  -《向区长信箱反映问题,回复只有两个字“已阅”》后续

  中国宁波网讯 8月13日,本报报道了市民向鄞州区区长信箱反映邱隘居民出行难问题,结果得到的回复只有“已阅”两字一事。昨天,记者从鄞州区有关部门获悉,此报道引起鄞州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区长薛维海专门就此事提出明确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并就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内部流转”变“公开答复”

  据了解,鄞州区区长电话(信箱)受理中心处理区长信箱的基本方法有二种:一是交办相关职能部门;二是转送相关职能部门。

  区长电话(信箱)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处理该邮件时,考虑到此问题主要牵涉宁波东部新城及鄞州区交通规划问题,故将此邮件转送鄞州区交通局。

  鄞州区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认为群众提出的问题还牵涉到东部新城规划问题,超出了该局职责范围,因此,就向区长电话(信箱)受理中心回复“已阅”两字。但由于操作不当,本是内部流转的“已阅”回复变成了公开答复,从而导致了该转阅件的严重处理不妥。

  据了解,鄞州区区长信箱软件设计也不尽合理,在“转送”承办方式过程中,区长电话受理中心无审核过滤权限设置。

  今后必须明确答复意见

  此事一经新闻媒体披露,立即引起了鄞州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薛维海区长专门就此事提出明确意见,要求妥善处理,并就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鄞州区区长电话(信箱)受理中心拟定于今天(18日)下午召开由区长电话(信箱)网络单位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的紧急会议,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举一反三,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真正把区长电话(信箱)办成党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同时,还要求鄞州区各职能部门和镇乡(街道),今后收到区长电话受理中心的转送件后严禁填写“已阅”,需给予明确的答复意见;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答复件一律由区长电话受理中心审核把关。

  此外,还将对区长信箱的软件进行改进,以增加区长电话受理中心对“转送”后的监督、过滤和审核功能,彻底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东南商报记者 石承承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