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下午,马先生夫妻俩从天一数码广场出来,在出口处无意中发现旁边停放的一辆红色“绿源牌”电动车和他前不久失窃的车一模一样。
6月5日,马先生的电动车停在乐购超市门口时被人偷走。看到这一幕,他们激动不已,马先生当即赶回家取来车钥匙,对着后备箱按了一下,后备箱开了。“真的是我的车!”马先生夫妇俩便守在原地等取车人来。
约半小时后,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走来,用钥匙打开了电动车锁。
“这辆车你是从哪儿来的?”马先生一个箭步上去,抓住了小伙子,可小伙子矢口否认这辆车是偷来的,说是自己买来的二手车。马先生拨打了110报警。
“我有车钥匙!”
“钥匙我也有!”两人争执不休。
“你们有购车发票吗?”民警要求他们提供发票,这时两个人都一脸沮丧。一个说发票丢了,一个说买车时没有要发票。由于双方都没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民警只能暂时将这辆车扣了下来。
对此,江厦派出所民警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注意保存发票,一旦出现了类似情况,也就有了凭证。另外,一些市民也不要贪图小便宜,购买一些来路不明的二手车,购买此类车辆一定要让对方出具原始发票。
东南商报记者 范 洪 石承承 王增芳 通讯员 陈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