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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电子灭蚊器为何迟迟没有安装?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8-18 12:55:26

已经安装在小区草地上的灭蚊器

  读者求助

  “看到别的小区都安装了电子灭蚊器,我们小区迟迟没有装上。一打听才知道是物业公司为了灭蚊器的电费不同意安装。这样行吗?”

  记者跑腿

  8月11日,宁波国家高新区九五花园小区业主“blackfirer”发在搜房网论坛上的一个帖子引起了九五花园众位业主的注意。8月12日,这条消息在业主QQ群里更是引起了议论,还有业主给本报打来了热线电话,为此,记者做了调查。

  记者联系了宁波国家高新区爱卫办,一位姓陆的负责人介绍,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要在全区的小区内安装电子灭蚊器,具体由爱卫办负责。第一次施工队要进九五花园安装时,物业公司没有同意。后来经过社区的协调,物业公司口头答应了,但等施工队进场时,又被拒绝了。“我当时没有在现场,据说物业公司要施工队拿一份保证书,灭蚊器的电费不由他们承担。”陆科长解释,和老三区小区路灯由路灯管理所直接管理不同,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小区内路灯等电费目前还是由物业承担的,而电子灭蚊器就是和路灯使用同一路电,由此产生的电费也就要由物业公司来缴纳了。因为电费由谁缴纳问题上的分歧,九五花园的电子灭蚊器安装日期就往后挪了。而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局也在考虑将路灯等纳入统一管理,但现在不知道何时能够实现。最后,陆科长还表示,如果届时路灯还没有纳入统一管理,区爱卫办可以考虑给每个小区一定的电费补贴,不过具体方案还有待确定。

  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毛经理在接到记者电话后,连称这是一个误会,“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差错,造成现在有这样的误解产生。”他解释,当时施工队要进小区安装电子灭蚊器时,并没有爱卫办的人员陪同,因此物业公司要求施工队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我们要向总公司备案用的。”对于最后事情演变成这样,毛经理觉得他们有些冤枉,“可能是有些话大家理解得不一样,最后变成了我们要对方出电费保证书。当然,现在追究这些已经没用了,关键是把这件对业主有益的事情做好。”

  8月17日,记者从小区业主处得知,在物业公司、社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爱卫办的共同努力下,上周四施工队连夜将支架安装好,上周日灭蚊器已经安装到位,昨天经过调试后,灭蚊器已经可以使用。

宁波晚报记者 胡 菲 实习生 肖秋方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