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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快餐店、超市、商场也将为消费者买意外险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9-08-19 18: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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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场水产区水多地滑,难免发生意外

  中国宁波网8月19日讯(记者 胡敏 通讯员 龚颖)近来,消费者在菜市场、超市、餐馆、商场等公共消费场所意外摔伤引发的消费纠纷屡有发生。据宁波市消保委统计,2009年1月到7月,全市共受理此类投诉37起,涉案金额达43.1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83万元。

  “此类案件一般涉及金额大,责任难以理清,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分歧难以调解。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结果不尽如人意。”宁波市消保委秘书长施民伟说为了破解公共购物场所意外摔伤引发的消费纠纷处理难题,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市消保委引入了公众责任险,让经营者为消费者投保,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7月2日,由海曙区消保委牵头,我市中心菜市场率先与宁波平安保险公司签订的菜市场公众责任保险单正式生效。一个星期后,高塘、段塘两家菜市场的保单也将生效。根据保单,市场方只要每年支付5500元的保险费,即可获高达50万元的年赔偿总额。消费者去投保的菜场买菜,若遇上摔伤等意外事故,由消保委等权威机关居中处理,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据悉,公众责任险一经推出,鄞州、江北、镇海等地的一批菜市场纷纷联系海曙消保委,学习经验。目前,宁波市区已有14家菜市场与保险公司签约,其中鄞州10家,海曙3家,江北1家。此外,顺旺基连锁快餐、三江超市、欧尚超市、第二百货商店等企业也表现出强烈的参保意愿。

  公众责任险既使消费者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有了充分保障,又减轻了经营者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还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是一举多赢的消保维权好途径。公众责任险的推行受到浙江省消保委的肯定,今天,他们带队来宁波考察,希望将此模式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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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