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分文未得也是抢劫入狱两年罚金三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8-22 09:26:26

  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3月27日晚上,俞某尾随一妇女到一偏僻处,看到四周没人便冲上前,采取掐脖子等方式对该妇女实施抢劫。

  让俞某没有想到的是,该妇女并未带钱物。俞某见此非常失望,他一脚将对方踢倒后逃离现场,躺在地上的受害人随即大呼救命,闻讯而来的巡逻队员迅速将俞某抓获。

  7月28日,奉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被告人俞某称,他虽然有心抢劫,而且确实对受害人进行了攻击,但并未得到任何好处,因此他的行为不构成抢劫。但公诉机关认为,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相威胁进行抢劫,虽然最终没有获得任何经济上的利益,但这是由其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其行为的性质仍然属于抢劫。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公诉机关的意见,并于近日作出判决:被告人俞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胡静)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