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24岁的余某自称看不惯大他10岁的女网友在他面前“卖弄风骚”,竟以要公布对方的性爱录像要挟,敲诈钱财,结果反而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余某说,去年,他在网上认识了比他大10余岁的女网友朱某。两人在网上聊天时,朱某经常谈起她和别的男人有染,余某觉得对方太不知羞耻了,就决定教训她一下。
在今年4月底,他匿名发短信给朱某,谎称掌握了她和别的男人的性爱录像,向她要1万元交换,不然就把录像公开让她身败名裂。
朱某无奈,只得和他约好5月4日在海曙大沙泥街某宾馆内交易。当天上午,朱某感觉不对劲,还是报了警。因此,余某刚进宾馆房间就被伏击的民警逮了个正着。
后经查明,余某其实并未掌握任何有关朱某的性爱录像。日前,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李义山 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