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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举行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8-26 11:20:01

  中国宁波网讯 中共宁波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昨日举行。全会的主题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和市委“六大联动、六大提升”决策部署,以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在新起点上全面提升城市发展水平。

  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书记巴音朝鲁代表市委常委会讲话。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决定》。

  全会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全会指出,这些年来,全市各级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四位一体”建设的基础工程、精神文明建设的龙头工程、惠及全市人民的民心工程来抓,在加快发展中推进创建工作,在深化创建中提升发展水平,连续两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为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共同的思想基础、均衡的民生基础、和谐的社会基础、宜居的环境基础和扎实的工作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宁波正处在人均生产总值由1万美元向2万美元跨越的新阶段,进入了全面加快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文明创建工作呈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全市各级要从宁波发展的新阶段出发,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牢牢把握文明创建的新趋势,牢固树立“抓文明创建就是抓科学发展、就是抓民生改善、就是抓城市形象”的理念,持之以恒地推进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力争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全会提出,开展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两创”总战略,深入实施“六大联动、六大提升”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新要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按照“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城乡联动、全民参与,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的方针,全面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和开放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人民生活品质,力争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努力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提高到新水平。要始终服务大局,注重统筹推进,坚持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核心,以提升城市发展水平为根本,以群众共建共创为主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更高层次上增强宁波城市竞争力,再创科学发展新优势。

  全会强调,要切实把抓创建与促发展融为一体,大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创新环境,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着力构筑与现代文明发展方向相符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和科学生产方式。要切实把抓创建与促统筹融为一体,建立完善城乡联动、文明共建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共建型、帮扶型、互补型等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构建城乡文明均衡发展格局。要切实把抓创建与促文化相结合,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学习型城市创建,加快建设公共文化设施,不断扩大精神文化产品供给,着力推进文化大市建设取得新突破。要切实把抓创建与促和谐融为一体,继续大力实施“六大民生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着力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共享创建成果。要切实把抓创建与促开放融为一体,积极营造法治、透明、高效、文明的商务环境,大力普及国际礼仪和国际交往规则,深化国际友好城市、国际友好交流关系城市的合作,着力提升宁波城市的开放文明程度。

  全会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把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摆上重要位置,以实干的作风和创新的精神,促进文明创建从突击式向长效化转变、从外延式向内涵型转变,努力把我市文明创建工作推向一个新高度。要推进品牌特色创新,大力实施文明创建“精品工程”,深入开展创特色、创品牌、创示范“三创”活动,进一步提升宁波文明品牌的影响力。要推进方式载体创新,积极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新载体,使文明创建工作更有创意、更有活力。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创新组织领导机制、考核督查机制、全民参与机制,形成高效率、长效化、全方位的创建工作格局。

  全会还对做好当前重点工作作了部署。全会指出,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两创”总战略,按照市委“保增促调”总的要求,切实加大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经济发展好于预期,积极变化不断增多,呈现企稳回升、总体向好的良好态势。但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仍然很多,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会战攻坚”、“创新服务”两大专项行动,着力在保增长、促调整、增活力上下工夫,努力保持经济企稳回升向好势头。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改善民生,全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做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启动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

  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副秘书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甬省部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市委巡视组组长,不是市委委员的县(市)区长,部分市党代会代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非中共领导同志,担任过地市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宁波日报记者 张伟方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