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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流感学生新学期病愈后才能复课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8-26 13:23:40

  中国宁波网讯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防范秋季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昨天下午,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全省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结束后,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对学校防控甲型流感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要求,我市所有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在开学前做好各项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准备工作。通知家长和学生,要求其主动向学校报告开学前一周内,学生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以及外出旅行史等相关情况。对开学前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对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要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

  开学后,全市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把如何防控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作为开学后的第一堂课,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坚持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并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

  另据了解,为降低因罹患季节性流感及出现并发症的风险,同时减少甲型H1N1病毒与季节性流感病毒的混合感染,下阶段,我市将开展学生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

   宁波晚报记者 叶海英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