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更有效地整治酒后驾驶,江东交警在与辖区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对辖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抄报”制度的基础上,昨天又与江东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人员交通安全管理教育的文件。
前一制度规定,江东交警在查获辖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现交通违法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后,除了对当事人依法处罚,还要将当事人姓名、工作单位、违法情况抄报辖区纪检监察部门。后一文件明确,江东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将积极配合江东交警,加大对辖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根据交警抄告情况,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通守法情况纳入机关业绩考核的范畴。
江东区委领导明确表示,国家行政机关干部职工更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全社会遵章守纪作出表率。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王 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