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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首批销售回收网点确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8-28 08:09:59

  本报讯(记者冯春鸣)省商务厅昨日公布了开展“以旧换新”业务的相关网点。至此,全省家电“以旧换新”首批销售网点已全部确定,回收网点也已基本确定。其中,我市分别有92个销售网点和9个回收网点入围,广大市民届时可前往办理相关业务。

  经过前段时间的招标,我市共有6家销售企业和两家回收企业中标,分别获得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产品销售和回收的资格。宁波甬宁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宁海县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宁波星普五星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宁波吉德电器有限公司等我市企业共有49个网点获得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资格,其中,华联商厦旗下的百货店和家家福超市共有21个网点入围,是销售点最多的企业。另外,宏图三胞、方正电脑、海信、康佳、格力、TCL、长虹、联想、创维等9家外地企业也有43个在甬网点获得了销售资格。

  宁波甬宁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和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分公司获得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产品回收的资格。据了解,苏宁电器在我市的8家分店和位于洪塘的1个区域配送中心均成为家电“以旧换新”指定回收网点。另外,海尔的回收网点正在梳理中,将于近期公布。市贸易局有关人士表示,鉴于我市回收网点相对较少,贸易部门将积极组织企业参与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的申报。

  市民欲了解我市家电“以旧换新”的具体销售和回收网点,可登录省商务厅网站查询。据悉,部分销售和回收网点目前已推出预约登记服务。

  另据了解,财政部近日出台了《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办法》,对家电回收企业从消费者手中收购废弃旧家电并集中运至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据介绍,补贴标准将根据回收旧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确定。运输距离在150公里以内的旧家电每台运费补贴20元至40元,运输距离在150公里以上的旧家电每台运费补贴30元至50元。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