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特别困难学生群体
各高校要在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补充、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基础上,注重资助资源整合,保证每一位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得到应有的资助。各高校要通过由学生自行申报等方式,充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前或入学后从其他渠道已经获得的资助,按照“叠加上限”的原则,控制困难学生获得无偿资助的总额,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在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资助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密切关注汶川地震受灾学生、今年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区受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将来自这些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积极协调经办银行为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别困难学生,要减免学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
对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更多地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帮助,确保他们安心学习,正常生活。
确保贫困生“应贷尽贷”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财政、银监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大力推进、扎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力争在贷款学生人数和贷款金额上有大的突破;各高校要主动加强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沟通与协调,畅通贷款渠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根据需要贷款,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新生“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强信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积极协助银行催收到期贷款,不断降低国家助学贷款不良率。少数国家助学贷款不良率较高的高校要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贷后管理,努力避免不良贷款额的发生。
做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解读
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是实现应助尽助的前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媒体、招贴画、宣讲团等形式,大力宣传解读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高校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按照要求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宣传手册,务必做到人手一册;要充分利用招生简章、校园网、新生热线电话等形式,宣传本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重点把握高校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两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在新生入学时,重点宣传“绿色通道”制度,使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及其家长解除后顾之忧,安心到校报到。
8月15日至9月15日,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各高校也要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解答、处理。对于影响面大、敏感程度高的投诉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苏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