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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8-29 08:55:56

  中国宁波网讯 为期三天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于昨日上午结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200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郑杰民,副主任张金康、姚力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祥■、陈旭、郑瑞法、崔秀玲和秘书长施孝国出席。副市长王勇、陈炳水,市政协副主席华长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剑巍、副院长张英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长江,宁波海事法院院长诸锐璋等列席。

  会议表决通过《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这一法规将于近期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后正式实施。审议了《宁波市法制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这一法规草案将根据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今后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关于2008年全市和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并批准2008年市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8年宁波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8年宁波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免去宋越舜职务的决定,因工作变动,决定免去宋越舜的市政府秘书长的职务;表决通过关于任免程永正等职务的决定,任命程永正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任命顾坚苹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表决通过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巴音朝鲁在会议结束前作了讲话。他指出,人大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同时又是监督机关、代表机关和民意机关,在全市政治、经济、社会活动中地位和作用特殊。特别是在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处于企稳回升、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贯彻落实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行职能,勇于探索创新,推动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全市发展大局提供有力的保障服务。当前,尤其要围绕“提信心鼓干劲”强化保障服务,引导人大代表和广大干部群众辩证科学地看待当前经济形势,继续凝聚攻坚克难合力。要围绕“保增长促调整”强化保障服务,加强对经济发展的决策服务、加强经济转型的立法工作、加强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监督,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扶企业稳基础”强化保障服务,组织人大代表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推动企业提升发展水平。围绕“惠民生促和谐”强化保障服务,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重视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加强对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监督,努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宁波日报记者 龚哲明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