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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租房屋引狼入室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8-31 08:46:10

  中国宁波网讯 李女士因为工作关系租住了亲戚两室一厅的房子,今年2月8日李女士把空闲的一间卧室转租给了余姚人周小姐。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个周小姐的男朋友徐某,引来了两个男人,持刀对其抢劫,还差点强奸了她。不久前,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江东区检察院批捕。

  据了解,周小姐的男友徐某,经常来房间过夜,同住的李女士引起了他的注意。徐某发现李女士讲宁波话,穿着不错,老是用笔记本电脑上网,很少出门,而且其女友告诉他,李小姐是做外贸的,很有钱。

  6月底,徐某的两个山东老乡王某、毕某来宁波找工作无果。徐某提出抢劫与女友同住的有钱室友李女士,三人一拍即合。

  7月1日,王某和毕某在超市买来水果刀、手套、绷带等作案工具,徐某则趁机从周小姐的包里偷出钥匙,再由王某快速配好钥匙。一切准备就绪之后,三人决定第二天中午动手。

  7月2日中午,徐某等三人来到李女士居住的小区,徐某在楼下望风,毕某和王某用偷配来的钥匙持刀上楼进入李女士居住的房屋。此时,李女士正在自己的房间里上网,王某和毕某拿着单刃长刀,一前一后进来,用刀架在李女士脖子上说:“不许动,动就杀了你!”挣扎中,李女士的两只手都被刀划伤,鲜血直流。随后,王某和毕某拔掉网线及电话线,取出李女士手机里的SIM卡,用毛巾、绷带绑住李女士手脚后,在房间里翻出了400元钱、几张银行卡、一张存折。王某见存折上有2.9万元钱,便逼问出密码,决定去取钱,留下毕某看管李女士。王某出门取钱时还拿走了李女士的笔记本电脑、扫描仪、手机。

  毕某见李女士皮肤白净,身材也不错,就试图对李女士实施性侵犯。李女士拼命求饶,并提醒毕某,其同伴应该已经取到钱了,回来看到不好。毕某最终放弃了侵犯李女士,并打电话询问是否取到钱。当得知已经取出2万9千元钱的时候,毕某随即离开。随后,李女士挣脱了捆绑,报了警。

  警方在调查这起入室抢劫案的时候发现,房门没有被撬的痕迹,又根据李女士的描述,认定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大。随后徐某、王某和毕某等三人被抓获。

  通讯员关 键 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