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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可享10%的补贴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9-09-01 17: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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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地区家电“以旧换新”明天启动,大约有2千多位市民预约旧家电回收。 记者 陈锦源 摄

  中国宁波网9月1日讯(记者 陈锦源 通讯员 张宇平)日前,全省家电“以旧换新”首批销售网点已全部确定,回收网点也已基本确定。记者从贸易局获悉,宁波地区家电“以旧换新”明天启动。

  据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地区管理中心市场策划部部长李娜介绍,经初步统计,自回收预约热线开通以来,大约有2千多位市民预约旧家电回收。

  宁波市分别有92个销售网点和90个回收网点有资格到各县市区贸易局备案,备案审核后,便可供市民选择进行家电“以旧换新”,宁波市贸易局有关人员介绍说。

  经统一招标,宁波市共有6家中标销售企业,获得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产品销售的资格。其中,宁波甬宁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宁波星普五星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吉德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共有49个网点获得销售资格。

  此外,苏宁电器在我市的8家分店和位于洪塘的1个区域配送中心均成为家电“以旧换新”指定回收网点。李娜说,由于一些物料还没有到位,预计周四开始上门回收。

  进行家电“以旧换新”时,按新家电售价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分别为:电视机400元/台、电脑400元/台、空调35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

  另悉,《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办法》日前已出台,对家电回收企业从消费者手中收购废弃旧家电并集中运至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补贴标准将根据回收旧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而定。运输距离在150公里以内的旧家电每台运费补贴20元至40元,运输距离在150公里以上的旧家电每台运费补贴30元至50元。

  具体销售和回收网点的信息,市民可登录浙江省商务厅官方网站http://www.zjjmw.gov.cn查询。

【编辑:陈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