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9月2日讯(宁网播报员 麻志远)昨天傍晚,市区内普遍下起了大雨。家住迎春水岸的林同学给我们报料称:在藕缆桥的十字路口处居然开了家“餐馆”,看着这场景,实在是令人胆战心惊。
据林同学介绍,昨晚,他是坐506公车回家的。当他到了藕缆桥这站下车的时候,倾盆大雨就随天而降。随后,他在不远处的十字路口处看见有人搭建了“餐馆”,在这里招揽生意,来往的车辆就在旁边行驶过。“实在是太危险了。”林同学如是跟我们说。
随后,我们在《宁波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中获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路路产。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占路经营、摆摊设店、冲洗车辆、排放污水。
另据我们了解,如果有单位和个人需要占用公路,利用公路设施的,必须经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公路路产占用费或补偿费;影响车辆通行的,还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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